摘要

在认定FRAND许可费时,最小可销售单元(SSPPU)规则提供了一个将产品价值进行分配,在整体利润中析出专利特征所贡献的部分产品利润,进而确定合理许可费计费基础的一般路径。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它与基于整个最终产品的整体市场价值规则(EMVR)不同,SSPPU规则密切关注损害赔偿与专利特征的联系,以确定可归因于被侵权的专利特征的损害赔偿。行为经济学中的“锚定效应”解释了SSPPU规则的应用对最终许可费认定产生的实质影响,避免因过大的许可费基础导致产生与补偿目的相悖的超额损害赔偿。确定某个专利特征在SSPPU中所占价值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进行价值分配的过程。最终可运用增量价值标准对许可费数额进行校验和调整,并结合个案的特殊因素加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