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的政策背景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成为我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文章基于我国2013—2019年省级面板数据,研究财政分权、土地财政与地方政府债务的关系。结果表明:地方政府越多地通过出让土地资源获得土地财政收入,就会越少地将土地资源抵押或质押,从而削弱了隐性债务的扩张,土地财政与隐性债务呈现相互替代的作用。财政分权程度越高,财政压力就越大,地方政府就越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资金来源,从而推动了隐性债务的扩张。进一步研究发现,财政分权程度的上升,会削弱地方政府的债务偿还能力,促使地方政府以土地作为偿还地方债务的保证,削弱土地财政与地方债务的替代效应。结论丰富了财政分权、土地财政与地方政府债务影响效应的研究,为控制地方政府债务,尤其是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提供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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