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营性是集体的实践内核,反映了集体的能动性和适应性。基于"统分结合"与"政经合一"的实践属性及其要素配置,经营性集体的实践形态大致可划分为福利化集体、公司化集体、动员性集体和服务性集体等四种理想类型。集体经营的能动性实践再生产了集体的治理结构,从而突破了集体土地制度的产权界定。对四种经营类型的比较分析发现,经济导向的集体经营模式可能消解农民与集体的政治关联,强化农民与集体的对立,导致集体经营的"经济陷阱",抑制了村庄治理能力。政治导向的集体经营则展现了更为广阔的实践面向,从而免于陷入集体经济资源本身的竞争和分配,促进了村庄治理能力的持续生成。可见,村庄治理能力并不能简单还原为集体经济资源的多少。乡村振兴战略下的集体经营不应局限于发展集体经济的层次,还应着眼于激发集体的政治活力,以村社集体的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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