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问卷调查法、访谈调查法、制度文本分析法及德尔菲专家问卷法调查全国15所有具有代表性的高校实施学术不端行为问责的情况。结果发现:大学学术不端行为问责存在问责主体职责未得到确证,问责客体间的连带责任追究不详,问责目标尚存错位,责任追究模糊、方式单一,问责程序尚不健全等问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学、深化学术治理的关键期,健全大学学术不端行为问责主客体体系,明晰大学学术不端行为问责目标,厘清大学学术不端行为问责程序以及划清大学学术不端行为问责责任类型,将成为提升大学学术不端行为问责效力的可靠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