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市政发[2019]14号2019年3月12日《西安市工业企业旧厂区改造利用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注:详细内文请查阅原文件(市政发[2019]14号),或登录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a.gov.cn—政务—政府公报—2019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