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5年11月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原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及自然科学基金会7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重申和明确了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具体内容如下:1.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科技工作者应自己完成论文撰写,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