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环境信息披露和绿色信贷政策的颁布,相关企业是否按照文件要求披露环境信息,强制类、自愿类环境信息披露是否对异质性企业的银行贷款成本产生差别影响?以山东省2011—2019年主板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实证发现: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提升有助于降低企业贷款成本;相对自愿类环境信息披露,银行更关注企业强制类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后者对降低银行贷款成本的影响更加显著;银行对国有企业存在环境因素贷款软约束问题,强制类环境信息披露对非国有企业影响更加显著。建议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明确自愿类环境信息披露明细,降低环境信息披露对国有、非国有企业贷款成本差别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