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上海对旧福利机构的接收与改造的政策具有典型性,对民间福利机构所采取的团结合作方式,曾在全国推广。由于特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条件,上海对旧福利机构接收和改造的政策是有所分类并不断变化的。新中国成立后上海市人民政府立即全面接收了国民党政府官办的福利机构。对于宗教慈善团体举办的福利机构,则采取了从团结合作到逐步接收、改造的方针政策,最终在社会福利领域完全排斥了社会力量,确立了中央集权、国家主导的管理模式,从而长期拘囿了社会福利发展的水平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