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20年4月29日,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的修订内容,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