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文化强国方略。法律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的性质决定法律的性质。法律文化的繁荣发展是文化强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