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要确保法官公正行使审判权,必须有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作保障。对此,我国的现行立法和实践都存在着明显的不足,需要在总结经验和借鉴国际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建立以司法机关自律与权力机关他律相结合的过错责任追究机制,通过科学透明的惩戒程序来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