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支持自动驾驶技术开展出租车商业化应用,解决国家未明确应用主体是否需要取得、取得何种以及如何取得运输经营资质等问题,避免部分城市以“未有上位法支撑”为由,不允许智能网联车辆收费运营,以促进现行交通运输相关运营管理规定适应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运营发展的管理需求,提出自动驾驶客运治理的4项原则:坚持包容审慎原则,营造平台发展空间;坚持全链条监管原则,落实全方位监管;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提高协同监管效率;尊重既有制度设计延承,又充分考虑新监管趋势和要求。监管关键制度提出:准入制度建议采取行政许可方式,运营主体建议允许多主体联合申请的方式,并且更多依托经营主体的自我规制;车辆技术管理建议探索沙盒监管模式,并以测试和示范应用结果为依据确保车辆运营安全;从业人员要求具备熟悉和掌握自动驾驶技术系统的能力,并可参考对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人员的服务质量要求;定价机制建议按照市场调节价管理,并保持加价标准合理且相对稳定;保险机制建议增加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并鼓励探索新险种。建议提出自动驾驶出租车监管制度体系,行业层面研究制订自动驾驶客运服务管理办法,建立自动驾驶客运服务行业监管平台,加强部门间监管协作,推进第三方组织建设,发挥协会自律作用,适时修订道路客运相关法规等。

  • 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