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设"数字中国"和"智慧社会"的宏伟蓝图指引下,中国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基于数字经济而衍生的海量数据即大数据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成为提高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关键要素,蕴含着巨大的使用价值和潜能。本文以数字经济时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为研究框架,基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协同发展的视角,提出数据市场化配置包括两个分配步骤,一是数据在各社会成员间的分配,二是创造财富效应的分配。针对数据参与主体的划分,需要构建多元数据产权体系,并注重改革数据产权体系的实现方式;针对数据参与分配量的界定,需要通过完善并创新数据要素市场的供求机制、竞争机制、价格机制,并根据要素市场失灵现象进行合理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