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英语与汉语中的"戏剧"(drama)指的都是一种由演员模仿人物行动的表演艺术。作为表演艺术的一种,表演性是戏剧的固有属性之一,这意味着观演关系是戏剧不可或缺的一个要件——尽管可以是各种形态的观演关系。在教育戏剧个别流派的某些实践中,观演关系被完全剥离了,这就使相关活动实际上跳脱出了表演艺术的范畴。这也就意味着:严格来说,教育戏剧就其整体而言并不完全是戏剧,而是包含差异巨大的表演性成分和非表演性成分。这也是为什么教育戏剧的倡导者们常常感到需要重新解释或定义"戏剧"(drama)的原因。教育戏剧的表演性成分和非表演性成分都可以成为教育手段这一事实导致"教育戏剧"这个语词产生出一种顽固的多义性,这种多义性在理论和实践上会带来很多问题,但短期内又不可能将两义完全分开。当前,把教育戏剧看作是一个由表演性成分和非表演性成分构成的"混合物",并在相关工作中对两者进行区别对待可能是一个相对无奈但却比较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