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盟反托拉斯法包括限制竞争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两个部分。自1962年以来,其规则基本没有发生变化。但在新旧世纪交替之时,欧盟反托拉斯法开始了现代化的进程。欧盟制定了新的反托拉斯执法制度,并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新制度赋予欧共体条约第81条第1款和第3款直接适用的效力,废除了对限制竞争协议的通知要求,确立了欧盟委员会主导、欧盟委员会与各国竞争当局、法院密切合作、共同执法、欧盟法院监督的新体制。欧盟委员会制定了与之配套的相关条例、准则,同时还对技术许可协议的规范制定了新规则。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