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营商环境下,支持民营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确保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有助于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在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之时,应当注意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其规范化经营的引导与监管。兼顾民营企业的保护与规制,就是要防止法律规制民营企业的前置化,坚持刑法适用的谦抑性,审慎适用刑法手段,注重刑法最后手段的非犯罪化、非刑罚化、轻刑化,同时改变法律关于民营企业监管的滞后性局面,推行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创新消费者维权机制,建立积极作为的市场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