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轮市场化银行债转股,遵循法治化、市场化的原则,开展市场化银行债转股工作要坚持有法可循,应加紧完善和建立债转股法律法规,只有消除债转股的法律障碍,依法合规开展债转股业务,才能实现多方共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具有较好的实施条件。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及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以下统称54号文),开启了我国新一轮的市场化债转股。原银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