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在利益的驱使下,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时常违反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违背诚实守信和公序良俗原则,侵犯公众合法的权益。政府作为市场的监管者,通过实行行政"黑名单"制度,对市场信息进行调查与了解,将企业或个人的违法失信行为及时记录在册。这不仅使企业或个人的违法行为受到严厉制裁,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而且有助于促进经济领域的稳定与和谐。但在实践中行政"黑名单"仍存在诸多缺陷,本文通过对其缺陷和问题的总结分析,从法律视角思考规制对策,以实现政府职能的良性发挥与市场调控的良好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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