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公司法修改中立法指导原则作为其灵魂将会对立法产生重大影响。不同的国家在公司法的立法中所采用的立法指导原则不仅存在差异,甚至对于同样的立法指导原则也会有不同的态度。在我国的公司法理论中对于公司法立法指导原则关注的并不多。在当前中国公司法修改的重要时间点,没有明确的公司法立法指导原则,没有对公司法立法指导原则的深刻理解,对公司法修改的效果乃至于对公司法未来的长远发展都会产生重大影响。而这一点事实上在202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公司法修改草案中已经有了明显的体现。关于公司法的立法指导原则,堪称日本公司法历史上最重要的一次改革,即日本公司法现代化改革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难得的素材。在这场对日本公司法产生深远影响的公司法立法活动中,日本将放松管制、事前规制、精细化立法作为其最重要的立法指导原则。事实上这三大原则在我国的公司法修改草案的制度设计中也都有所表现。笔者通过对日本公司法现代化改革的全面深入的考察,并结合我国的公司法修改草案与我国的实际情况,认为我国公司法修改可以参考日本公司法的经验与教训,在充分认识到这三大立法指导原则的功能与其副作用的前提之下,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司法立法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