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医保秘〔2023〕28号各市医疗保障局,局各处室、单位: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要求,为完善基本医保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充分保障参保人员门诊用药需求,省医疗保障局组织对《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就做好慢特病门诊用药管理服务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