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等学校招生体系是新时代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但在实施的过程中,高中与高校存在程序"断裂",具体表现为发展与选拔的功能对立、过程与结果的模式冲突、质性与量化的方法矛盾、主观与客观的要求互斥四个方面。以上矛盾的实质为全面发展的培养理念与人才遴选的现实需求对立、长效宽松的育人方式与迅速精准的招生工作冲突、多元复杂的评价材料与科学可视的选拔条件矛盾、自我评价的发展要求与客观公正的他人评价互斥。创建包括全面合格的托底政策、统一样式的项目规定、择优展示的选拔条件、选项申报的数量要求在内的衔接体系,可为高中与高校搭建中介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