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闽政文〔2022〕360号三明市人民政府:《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宁县申报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明政文〔2022〕6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泰宁县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二、你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重要论述以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健全长效机制,让历史文脉更好传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