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条约系统解释涉及《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c)条,以及近二十年来西方学说中滥觞的"系统整合"原则。该解释方法触及当代经贸领域的两个热点:新一轮的规则标准制订,以及冠以竞争、环保、人权、劳工等正当目的的非关税壁垒。本文认为:第一,司法及仲裁实践表明,对第31.3(c)条不能作狭隘的理解。第二,"有关国际法规则"乃至无拘束力文件在解释中的功能可能不同,并进而引起法律论证重心和第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