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临床血液标本对凝血结果的影响。方法:收集2008年1月~2009年3月江苏省灌南县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部的认为有问题的凝血标本,其中脂血13份,溶血的27份,血量不足(血与抗凝剂总量小于1.4ml)的30份,样本放置时间过长的(2~4h)23份,其他有问题的标本21份。对以上标本再次抽血进行复检,并对两组结果进行比较。结果:脂血、溶血、血量不足、未及时送检等问题标本与重新采血后的标本PT、APTT再次检测,除未及时送检的标本PT结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外,其他结果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或P<0.01)。结论:凝血检查对标本的要求较高,对标本或结果有怀疑的应重新抽血复检,以保证结果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