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分类监管:国际经验与中国路径

作者:王锡柱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35(02): 142-150.
DOI:10.13766/j.bhsk.1008-2204.2021.0446

摘要

无人机产业正成为航空业的新增长点。为有效平衡其产业发展与风险防控间的关系,众多监管主体采取了分类监管的方法对无人机实施监管。中国分类监管框架与具体监管规则的科学性尚有待提升,国际民航组织、欧盟和美国的分类监管制度可提供有益借鉴。在未来的制度完善中,中国立法可重点借鉴欧盟“开放类、特定类、认证类”的分类框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制定监管规则。对开放类,以消除空域准入门槛为原则,重点借助市场与技术手段防范风险。对特定类,以简化程序为重点,吸纳多元监管主体与资源,回应差异化风险监管需求。对认证类,参照传统公共运输航空与通用航空的空域准入与运行规则,在必要时予以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