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不少学者就单位犯罪罪过形式提出了不同于以往主流观点的新主张,从而掀起了法学界关于单位犯罪罪过形式的激烈争论。在分析各种观点的基础上,结合共同犯罪的理论,文章详细分析了单位犯罪的主观构成条件,认为单位犯罪在本质上是一种共同犯罪,其与一般共同犯罪及犯罪集团的区别在于单位是合法成立的组织,它只能由故意构成,单位犯罪的罪过形式不应包括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