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长期以来,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在运作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组成不规范,缺乏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所包括的机构名称,组成人员的数量、人员资格条件等缺乏制约。二是董事会的组成及其他机构的议事规则不完善。三是董事会章程的内容各种各样,缺乏范本指导。四是监事机构缺乏,或者有名无实,无法发挥监事作用。五是教职工及利益相关者参与能力弱,无法保障教职工及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六是董事会与校长的职权不清,或虽有规定,但落实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