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同乘中侵权的认定

作者:张济坤; 李文丹
来源:人民司法, 2019, (26): 46-47.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19.26.014

摘要

<正>【裁判要旨】好意同乘中驾驶人对搭乘人负有安全注意义务。驾驶人因过错致使搭乘人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搭乘人亦存在过错的,应减轻驾驶人的责任。案号一审(2016)京0105民初55945号【案情】原告:张保权。被告:张文金、冯明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