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闲置的老旧厂房与仓库由于建设年代较早,先天消防设施不全,消防管理工作开展不力,不得不对消防安全问题高度重视。本文将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法》等国家法律规定为依据,分析老旧厂房与仓库在消防监管中,存在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欠缺、管线不符规、缺乏安全疏散标志、消防监管缺少主体意识等问题。提出需要落实消防监管主体职责、消防监管严格把关、重视多部门协同管理、建设基础设施、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与宣教力度,严防老旧厂房与仓库发生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