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视当下依旧严峻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发现碎片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无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整体系统观作为集系统性和整体性为一体的思维范式,与生物多样性自然属性和顶层设计所要求的整体保护和系统管理相契合,是重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的应有逻辑。因此,在遵循整体系统观的逻辑指引下,凝练出适用于生物多样性整体领域的法律保护理念,以一部综合性立法为基础,对下位法进行补位和修订,对于构建层次分明、逻辑严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