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程朱理学中理的观念深受佛学尤其是华严宗的影响。然而,二程和朱熹等思想家在吸收佛学本体论建构宋代理学的本体论和形上学时,恪守了原始儒家文化一贯的极高寓于极平的宗旨,没有因为受到佛教及其所代表的印度文化的影响而沾染出世色彩。相反,佛教思想家用于实现涅槃、解脱的种种概念体系和修持术,都在理学家的改造之下化为了维护儒学传统的人生观、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的工具。这种倾向在理学形而下的领域也有表现,二程和朱熹犹如法藏和宗密一样关注"事"——也即关于实际事物的知识和实际世界中的万行——希望以千变万化的"事"最终实现对"理"的领悟。但是,佛学的"事"无一例外指向绝对空无的真如,目的在于以莲出淤泥的心态置身世俗世界,理学家却赋予"事"本身意义,使其成为终极实在的不可替代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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