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1]110号文件中,明确了建筑业采用11%的增值税税率,同时按照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EPC总承包合同中的建安部分也属于本次"营改增"的范畴。在此背景下,文章分析了"营改增"后的EPC项目总承包单位的涉税风险,"营改增"有利及不利影响,并针对这些风险,提出应对措施及建议,以期提高EPC项目的税务管理水平,保障建筑企业长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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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