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SDPR-2022-0130016鲁财农〔2022〕 42号各市财政局、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为规范和加强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集中财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财政厅、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山东省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