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油气企业的国内外营商环境仍存在一些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在国内,财政部涉及油气的会计准则(第27号)妨碍中小石油企业勘探投资积极性;国家发改委取消油气开发方案审批易导致破坏性开采;天然气体积计量计价不利于与国际规则接轨和管网公平开放。在国外,我国石油企业海外经营面临着多法律体系、多税务体系和多主权政府监管,需要政府部门牵头与相关东道国商谈,进一步改善我国石油企业的国际营商环境。石油公司在新签订的油气合同中要尽可能引入"法律法规稳定性条款",同时寻求与国际大石油公司开展油气项目合作。

  • 单位
    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