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健康保险可携性与责任法案》(HIPAA)是1996年美国国会颁布的联邦法律,旨在为各种医疗机构及商业合作者提供病人隐私保护方面的行动指南。其中,HIPAA隐私规则对于涉及人的生物生物医学研究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既保护了受试者的健康信息,又保证了研究人员可以获得必要的医疗信息来进行研究。但是,在其执行的过程中又出现了阻碍生物医学研究的一些现象。通过对HIPAA隐私规则中对于生物医学研究规定的介绍,讨论了该规则对于生物医学研究在研究机构管理和运营、数据收集和传送、研究花费、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研究时间等方面的影响,进而为我国建立医疗研究隐私保护的法律系统提供借鉴。

  • 单位
    公共卫生学院;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麻省理工学院; 哈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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