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从不同角度来看,业委会职业化着实行不通。因此,业委会首先应坚持党建引领,其次要合理界定物业服务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最后还要借助专业第三方赋能,才能在非职业化前提下,保障其规范运作。很多人认为,当前住宅小区矛盾突出,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业委会作为“类公益”组织不专业所导致的,如果让其职业化,各类社区矛盾可能会迎刃而解,业主的权益也会得到应有的保护。但是,业委会真的可以职业化吗?笔者根据多年物业服务法律实践经验,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