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工友》编辑部:我丈夫是一家公司的车间机台维修工。一个月前,我丈夫在下午步行下班回家途中,毫无征兆突发急症,虽送往医院抢救,仍不幸于7小时后死亡。请问:我丈夫的情形能否视同工伤?王乔乔王乔乔读者:你丈夫的情形不能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