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时代,用户注意力和数据优势对竞争的影响更加明显,平台的纵向融合与横向扩张逐渐成为常规竞争模式。平台往往通过优势力量在不同相关市场上的传导以谋求更多竞争优势,传导效应体现出市场分离化趋势明显、垄断力量传导速度快、竞争对手抗衡成本高和滥用行为更加多样等特点。为应对数字经济时代平台基于传导效应所实施的妨碍性滥用行为,需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层面做出相应调整,重点关注数据滥用及其引发的加速效应,全方位立体考虑数字经济时代不相邻市场及未来市场的市场力量延伸,预防新市场竞争状况的倾覆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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