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国高门槛的司法官准入机制和持续不断的职业培训机制能够有效保证司法官的专业化和精英化。高水平的薪酬保障、高稳定的职业保障、高规格的人身安全保障以及高度自主、透明的岗位交流机制,充分体现和维护司法官的职业尊荣。履职的独立性与严格的管理、惩戒机制有利于保证司法官的公信力。借鉴法国司法官保障与惩戒机制经验,我国应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入额标准,加强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培训,提升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尊荣感,强化法官、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和惩戒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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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武汉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