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经、史、子、集,是中国历史演进中逐步形成的对传统书籍的目录学分类法。中国古代早期的图书分类法,是以汉代《七略》为代表的七分法。至西晋荀勖的《晋中经簿》,始奠定四部分类的基础。至唐初,四部分类法最终确立。魏徵主持编修的《隋书·经籍志》中,正式标注经、史、子、集四部的名称。延至清代,虽然七分、九分等分类法依旧存在,但四部分类法是普遍行用的主导图书分类法,也是清代编修《四库全书》所采用的分类法,这充分说明四部分类法对古籍图书的分类得到了时间的检验和学者的认同。而"经、史、子、集",也突破图书分类法这一功能性作用,成为了踏入和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橐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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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国家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