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档案法规定“电子档案应当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其中“程序规范”就是要对电子档案管理的全流程进行科学管理,包括建立规范的管理流程,通过详细的过程元数据来记录和审计,并以相关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支持。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作为电子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有必要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编制背景当前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所依据的标准规范主要是国家档案局于2012年8月印发的《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