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警务工作秘密存在标准界定模糊、保护机制滞后和惩戒机制阙如等方面困境问题。通过对相关学理的评析,底定警务工作秘密标准的原则基础,并通过审视相关法律法规关系与边界,以厘清警务工作秘密的具体标准。在警务工作秘密法律控制与制度规范层面,应强调结果导向的"结果责任机制"、强调过程监管的"过程责任机制",最终确立我国警务工作秘密法治化的基本秩序和基本规范,以建立既能对各主体行为实行有效监督制约,又能妥善保障警务秘密和警务公开的运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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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