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6月2012年7月我院门诊部共收治各类疾病患者2150例,实施常规门诊护理;2012年8月2013年9月我院门诊共收治各类疾病患者2325例,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对比优质护理服务实施前、实施后我院各科室护理投诉事件的发生率,评估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结果门诊护理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后,各科室护理投诉事件发生率明显低于实施前,患者对护理工作满意度明显高于实施前,数据对比存在显著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门诊护理工作中引入优质护理服务可降低护理投诉事件的发生率,改善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促进和谐护患关系的构建。

  • 单位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