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是一次性计算土地增值税税款的房地产范围。清算单位的确定,不仅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税负的高低,而且更关乎该税种特有的调节功能能否实现。可以说,清算单位的确认是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中心工作和关键环节。但税收实践中,由于税法规定不够细致,税企双方关于清算单位的确定争议较大,以至于争讼不断。因而正确认定清算单位,对征纳双方意义重大。笔者认为,应结合土地增值税开征的特殊时代背景和房地产开发业务流程的特殊性,再对照现行涉及"清算单位"的全部有效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体系性地分析把握"清算单位"的真正含义。本文拟就清算单位的如何确定谈些浅显的看法,仅供税企双方相关人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