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农业作为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及高科技农业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受到中央及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基于组织理论的视角,利用TOE框架,提出物联网发展水平、农业数字信息运用水平、政策支持力度、村庄资源整合能力、区位经济发展水平和数字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六个条件变量,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对山东省30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结果显示:数字农业经营者作为一个生产性组织,“政策支持力度”这一条件是其实现高程度数字农业的必要条件,且“农业数字信息运用水平”和“数字基础设施完善程度”是数字农业实现的充分条件。结合多组态路径的比较分析,提炼出政策—技术双元驱动型数字农业生成内在逻辑机理模型。该模型显示,地方政府与数字农业生产经营者之间耦合互动,对驱动数字农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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