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物权法》第89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该条为人们维护自己的通风权、采光和日照权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该条的规定存在一定问题,在法律实践中会陷入一种有法律规定但是判决难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