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但现阶段仍存在识别度低、激励措施有限等问题,更类似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涉企尤其是民营经济领域的场景应用。受制于改革层面的于法有据、实践层面的法律限制、司法责任的承担风险及至检察机关的自身“摇摆”等多种因素,改革试点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却后续乏力。无论是对于试点主体抑或试点对象,涉案企业合规试点改革成效与预期之间仍存在不小落差。未来,应在改革路径上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取得相关授权,立法完善上兼顾程序法与实体法的有效衔接、共同推进,坚持并改进和完善企业合规检察建议模式。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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