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我国的传统与现实,从典权的内在逻辑和外部环境入手,总结典权的困境。参考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权修正和韩国传贳权现代继受的相关经验,充分考虑财产关系稳定和交易安全,建议明确典权与所有权的界限,活化典权用益与担保的双重机能;平衡出典人和典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公平原则改良过度保护出典人的回赎规则和典物灭失的风险负担规则;对于货币价值变化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典物价值变动,回赎时赋予当事人价额增减请求权,力求解除原典权制度给现代民法风险责任理论和所有权理论带来的危机,激活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