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和2022年,全省用水总量分别控制在276.59亿立方米和28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18%和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10%和11%,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分别达到92%和92.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分别提高到0.646和0.64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