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时代网络隐私保护问题已经引起了各国的普遍关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应对措施。目前已经形成了以欧盟为代表的立法规制模式、美国为代表的行业自律模式和英国为代表的技术控制模式。结合我国的国情,应建立以欧盟的法律模式为主体,辅之以美国的行业自律模式,同时借鉴英国的技术控制模式的综合型网络隐私保护模式。

  • 单位
    沈阳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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